首批山东省传统技艺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09-05 编辑:弘正传统文化研究院 点击: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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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文群〔2010〕21号
关于开展首批山东省传统技艺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出版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保护和发展传统技艺,激励、引导我省广大传统技艺从业人员进一步繁荣创作、传承创新、开拓市场,加强我省传统技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省传统技艺事业健康发展,山东省文化厅决定开展山东省传统技艺大师评选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人为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调动广大传统技艺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继承、保护和发展传统技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评审工作实行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
二、 组织机构
省文化厅成立山东省传统技艺大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审的组织工作。同时,组成山东省传统技艺大师评审委员会(非常设机构,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成员由权威性知名专家、学者等组成。
根据评委会评审意见,确定传统技艺大师候选人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山东省传统技艺大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批准,省文化厅授予其“山东省传统技艺大师”荣誉称号。“山东省传统技艺大师”的评选每两年开展一次。
三、 评选范围
从事传统技艺设计、加工、制作等的专业工作人员和民间手工技艺人员。
四、申报条件
(一)具有山东省户籍。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艺德。
(三)连续从事传统技艺15年以上(含15年),有特殊贡献或突出成就的,可适当放宽年限。
(四)有丰富的创作设计经验,技艺全面、精湛,掌握独特技艺,在本省同行业中被广泛认可,并且在省内外享有声誉。
(五)作品风格有独创性,在传统技艺的发掘、继承、保护、创新、发展等方面有显著成就。
(六)在传承和培养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起到带动作用,培养的传承人能熟练掌握技艺。
五、 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申报山东省传统技艺大师的人员,须递交下列申报材料:
1、填写申报评审表一式四份(见附件);
2、从事传统技艺的经历和相关证明;
3、选择近年内由本人创作的实物作品 (以下简称申报作品)不少于2件(套);
4、提交户籍、业绩、成果、学历、职称、国内外获奖、荣誉称号证明的复印件等书面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四套);
(二)申报及报送方式
1、申报程序
采取逐级上报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直接向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申报,由各市汇总,形成书面推荐报告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山东弘正传统文化研究院,省直单位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由其所在单位委托山东弘正传统文化研究院向省文化厅申报。
2、报送材料
(1)各市及省直有关单位的书面推荐报告
(2)本通知第五项第(一)款所列的申报材料
3、报送时间及方式
(1)报送时间:2010年9月16日前
(2)报送方式:各市和省直有关单位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山东弘正传统文化研究院,并将《山东省传统技艺大师申报评审表》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这次评审推荐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
(二)对各申报人的材料,要成立专门班子进行审核,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性。
(三)对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立即取消其评审资格。
地址:山东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1106室
联系人:乔松
联系电话:0531-88556618 13065011333
邮编:250014 邮箱:sdctwh@163.com
附件:《山东省传统技艺大师申报评审表》
山东省文化厅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山东省传统技艺大师
申报评审表
地 区
申报人姓名
申 报 类 别
填 表 日 期
说 明
一、申报者应按现在所在地申报,若因工作调动,在现工作所在地不足3年的,需在以前工作所在地申报。
二、本表必须如实、认真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三、表内项目申报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应写“无”。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四、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填写。
五、“照片”一律用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
六、表中填写所涉及的户籍、个人学历、职称、业绩等内容,需将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同附后上报。
七、填表具体要求请参阅《山东省传统技艺大师申报评审表填写说明》。
八、此表需填写一式四份。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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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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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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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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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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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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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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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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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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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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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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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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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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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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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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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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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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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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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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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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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简 历 |
年月至年月 |
何校何专业或师从何人 |
毕(结)业 |
证明人 |
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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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年月至年月 |
何地何单位 |
从事何工作 |
证明人 |
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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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参加过何部门组织的何种传统
技艺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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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何种传统技艺,有何业绩、创新发明、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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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由何部门授予荣誉称号、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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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何种外国语言,熟练程度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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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称号获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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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技艺在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展会上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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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社会团体、担任过何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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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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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作品简介及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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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人创作的主要作品简介及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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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同意上述填表内容(除工作单位地址、家庭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外)可向社会公示。
(二)填表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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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
市级文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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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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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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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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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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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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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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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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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评审表填写说明
一、封面
1、申报者姓名
申报者填写本人现用名。
2、申报类别
申报者将本人作品的所属分类按本届评审的规范填写。
3、填表日期
申报者填写本人填表日期。
二、表格
1、姓名、出生年月日、籍贯、出生地、民族等按本人户口簿填写。
2、学历
填写申报者获取的国家认可的最高学历。
3、所学专业
填写申报者获取的国家认可的最高学历所学专业。
4、学位
填写申报者获取的国家认可的最高学位。
5、工作单位
填写申报者目前所在的工作单位。
6、职务
填写申报者在目前所在工作单位担任的职务。
7、政治面貌
填写本人参加的党派的全称或无党派
8、单位地址
填写申报者在目前所在工作单位的详细地址。
9、单位电话
填写申报者目前所在工作单位的联系电话。
10、邮政编码
填写申报者目前所在工作单位的邮政编码。
11、家庭地址
填写申报者目前家庭详细地址。
12、家庭电话
填写申报者目前家庭住址的联系电话。
13、邮政编码
填写申报者目前家庭住址的邮政编码。
14、身体健康状况
一般填写:良好、较好、能正常工作、不能正常工作四种情况之一。
15、身份证号码
填写申报者的身份证号码。
16、学习简历
(1)需从小学开始填写申报者所受的所有国家认可的正规教育经历。
(2)年月至年月:填写申报者接受教育的起止时间。
(3)何校何专业或师从何人:填写申报者在上述时间内,在什么学校学习什么专业或填写师传学艺经历(师傅姓名、学习专业、时间)。
(4)毕(肄)业:填写申报者在上述时间内所在学校学习的情况,分毕业、肄业二种。(附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5)证明人:填写能证明申报者上述学习经历的人的姓名。
(6)关系:填写证明人与申报者之间的关系。
17、工作经历
(1)申报者需按时间顺序详细填写。
(2)年月至年月:填写申报者在某单位工作的起止时间。
(3)从事何种工作:填写申报者在上述工作单位所从事的具体工作。
(4)证明人:填写能证明申报者上述工作经历的人的姓名。
(5)关系:填写证明人与申报者之间的关系。
18、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参加过何部门组织的何种传统技艺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
按照时间顺序填写由市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3个月以上的传统技艺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进修)。(附结业证书复印件)
19、擅长何种传统技艺,有何业绩、创新发明、研究成果。(限800字以内)
申报者根据本人所掌握技艺,结合工作实践,将自己擅长的传统技艺特长进行总结。按时间顺序,简述申报者从事专业工作以来的业绩、创新发明以及在省级以上刊物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上发表的研究成果、论文、著作等。(限800字以内)
20、何时、何地由何部门授予荣誉称号、技术职称
申报者按时间顺序填写何时、何地由何部门授予省级工艺美术名人等称号、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高级技师等职称。
21、懂何种外国语言,熟练程度如何
没有学习过外语的申报者填写“无”;学习过外语的申报者熟练程度分为“熟练、较熟练、能够简单沟通、不能沟通”四种情况。
“熟练”指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熟练使用外语;
“较熟练”指借助字典等工具能够使用外语进行沟通、交流;
“能够简单沟通”指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进行简单沟通、交流;
“不能沟通”指曾经学习过外语,但因长久未用,目前无法使用外语沟通、交流。
22、荣誉称号获得情况
指省、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如市级劳动模范等。
23、本人作品在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展会上获奖情况
申报者填写何时、何地、在何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何展会上获得何种奖励。
24、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社会团体、担任过何职务
申报者要详细填写何时、何地参加了何种社会团体,担任过何职务。
25、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的何种奖励;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
26、参评作品简介及照片
申报者应概括填写参评作品的简要介绍(每件作品500字以内)及相应的彩色照片。(作品介绍及照片可另附)
27、由本人创作的主要作品简介及照片
申报者可提供未送审的本人创作的主要作品的简要介绍文字材料和照片。(作品介绍及照片可另附)
28、本人同意上述填表内容(除工作单位地址、家庭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外)可向社会公示。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有效。
申报者如确认此表中本人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
申报人应在此栏中签名,“年月日”按填表日期填写。
29、市级文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者填写的情况是否属实;
(2)申报者是否具备参加山东省传统技艺大评审的资质;
(3)对申报者艺德、技艺水平的评述;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上述内容填好后,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0、其他栏目由山东省传统技艺大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填写。
具体表格及内容请详见研究院邮箱:sdctwhyjy@163.com